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年招生简章
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泰州市教育局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人数
小班幼儿 150 名。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条件
1.泰州学院教师子女、教工三村业主子女(业主须为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
2.具有海陵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其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3.父母双方持有效期内的海陵区居住证、同时持有海陵区房产证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4.在海陵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一)7月1日上午8:30—11:00面向泰州学院教师子女、教工三村业主子女招生
1.泰州学院教师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部门介绍信(加盖泰州学院人事处公章)、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
2.教工三村业主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和“登记号”。
(二)7月1—2日上午8:30—下午16:30面向社会登记
1.第一批次:海陵区户籍的幼儿, 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登记,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和“登记号”。
2.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持有效期内的海陵区居住证,同时持有海陵区房产证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就业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登记,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和“登记号”。
3.第三批次:在海陵区常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就业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登记,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和“登记号”。
我园在登记结束后,如登记的幼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入园,并于7月2日下午5:00前公布录取的幼儿名单,同时凭“登记号”和监护人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通知书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如第一批次登记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数,则针对第一批次采用公开抽签的方式录取;如第一批次的幼儿人数不足招生数,余额则按照批次顺序顺位录取或采用同批次公开抽签的方式录取。
三、公开抽签
1.7 月 2 日下午 5:00 后,公布登记幼儿的序号。
2.7 月 3 日上午 9:00 公开抽签。地点: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多功能厅。每个家庭限来1人,凭“招生入场券”入场(“招生入场券”即为抽签号,不得遗失、涂损,否则后果自负)。
3.7 月 3 日上午 11:00 前将在我园公布录取的幼儿名单,上午
11:00—12:30凭“登记号”和监护人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通知书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4.我园公开抽签工作将接受泰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并全程摄像。
四、报名地点
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春晖路教工三村内)
五、收费标准
按物价局核定的省优质园标准收取
六、联系电话
0523—86662815 刘老师 翟老师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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