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 2458

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年招生简章

 

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泰州市教育局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人数

 

小班幼儿 150 名。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1591——2016831日;

 

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条件

 

1.泰州学院教师子女、教工三村业主子女(业主须为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

 

2.具有海陵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其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3.父母双方持有效期内的海陵区居住证、同时持有海陵区房产证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4.在海陵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一)71日上午8301100面向泰州学院教师子女、教工三村业主子女招生

 

1.泰州学院教师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部门介绍信(加盖泰州学院人事处公章)、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

 

2.教工三村业主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登记号

 

(二)712日上午8:30下午16:30面向社会登记

 

1.第一批次:海陵区户籍的幼儿, 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登记,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登记号


2.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持有效期内的海陵区居住证,同时持有海陵区房产证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就业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登记,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登记号

 

3.第三批次:在海陵区常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来泰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家长携《幼儿情况登记表》附件一(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就业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原件暂时留在我园)登记,家长领取招生入场券登记号

 

我园在登记结束后,如登记的幼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入园,并于72日下午5:00前公布录取的幼儿名单,同时凭登记号和监护人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通知书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如第一批次登记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数,则针对第一批次采用公开抽签的方式录取;如第一批次的幼儿人数不足招生数,余额则按照批次顺序顺位录取或采用同批次公开抽签的方式录取。

 

三、公开抽签

 

1.7  2 日下午 5:00 后,公布登记幼儿的序号。

 

2.7  3 日上午 9:00 公开抽签。地点: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多功能厅。每个家庭限来1人,凭招生入场券入场(招生入场券即为抽签号,不得遗失、涂损,否则后果自负)。

 

3.7  3 日上午 11:00 前将在我园公布录取的幼儿名单,上午

 

11:0012:30登记号和监护人身份证,领取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通知书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4.我园公开抽签工作将接受泰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并全程摄像。

四、报名地点

 

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春晖路教工三村内)

五、收费标准

 

按物价局核定的省优质园标准收取

六、联系电话

 

052386662815                       刘老师        翟老师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泰州学院第一附属幼儿园。


 

 

2019 6  17

b505116f-c5a0-4fb7-b4f4-2e61795b25fe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