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健康教育制度
为促进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江苏省高校防控指导手册》《高等学 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等 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各 单 位 要 充 分 认 识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对 于 做 好 防 控 新 冠 肺 炎 的重要性,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 下,制定和实施新冠肺炎健康教育工作方案、计划,并及时做好 总结。积极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建立长效 机制。
二、加强教育,全员覆盖
1.制定学生、教职员工和各类在校工作人员健康教育工作 计划,每学年在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卫生健康教育,并纳入教 学计划不少于 2 课时,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学生、教职员工和各类 在校工作人员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同时认真组织参加学校统一安 排的各类健康教育活动。做好每年“世界结核病日”“世界艾 滋病日”等传染病的宣传活动,做到全员有效学习、了解相关传 染病的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等防控知识。
3.组织教职员工参加疫情防控线上专题培训,组织学生参 加疫情防控教育公选课,不断提高对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认知水 平。
4.针对餐饮、物业、维修等服务岗位人群,各相关单位必 须定期开展专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培训,并 建立健康安全教育记录台账。
5.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资源,定期开展学生和教职 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疏导活动。
三、加强督促,做好考核
学校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 工 作 表 现 出 色 的单 位 和 个 人 进 行表 彰 和 奖 励 ; 对工 作 开 展 不 到 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