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学生因病复课查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 1157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杜绝传染病的 迅速蔓延,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期间学生因病复课查验制度。
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泰州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处臵预案》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 再到班上课。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康复医学 证明。学生持康复医学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医务室工作人员复 查后,出具复课证明(附件 1)并签字盖章,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由学校医务室归档备查。
三、病愈学生持学校医务室出具的复课证明到辅导员处报 到并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办理流程按照学生工作处已颁布的学生 请销假制度执行),病愈学生销假完成并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 到班上课。
四、病愈学生履行完销假手续并到班上课后,由辅导员负责 报告二级学院疫情报告人,病愈学生销假手续及复课证明由辅导 员归档备查。
五、二级学院疫情报告责任人在汇总学生因病复课报告后, 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二级学院疫情 防控责任人,并在向教务处上报的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中对 相关复课情况备注说明。
六、学生因病复课查验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附件:泰州学院学生因病复课证明
泰州学院学生因病复课证明
二级学院 |
| 专业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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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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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电话 |
| 辅导员 |
| 辅导员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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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发生
治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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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治疗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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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
核查结论 |
□经核查,相关医院康复医学证明材料属实,同意复课。
□不同意复课,拒绝理由:。
审核医生签字:
医务室(盖章)
年月日 |
附:相关医院开具康复医学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