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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 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5 浏览: 1001

一、电梯的采购

1电梯的采购,由学校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

2在签订合同前,由学校采购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资质确认后由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

3.电梯购进后,使用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采购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对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联系制造单位处理。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办理入库。

二、电梯的安装

1.电梯安装前,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确定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

2施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电梯

3安装过程中,电梯使用部门、安全部门应做好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

4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5.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相关部门负责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投入运行后,使用部门及单位档案室应做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归档工作。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电梯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三、电梯的改造

1电梯改造前,应充分做好论证工作,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改造设计;

2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确定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负责改造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

3施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造电梯;

4改造过程中,电梯使用部门、安全部门应做好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

5改造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6使用部门及学校档案室应做好特种设备改造过程中相关技术档案归档工作。

四、电梯的修理

1.电梯修理前,应充分做好论证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理设计;

2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部门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修理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

3施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理电梯;

4修理过程中,电梯使用部门、安全部门应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

5修理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6使用部门及学校档案室应做好电梯修理过程中相关技术档案归档工作。

五、电梯的停用和重新启用

1.电梯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

2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电梯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并告知登记机关;

3重新启用时,应当进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六、电梯的报废

1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电梯,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2使用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电梯的使用功能,并及时通知单位安全和财务部门;

3.电梯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电梯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电梯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