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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5 浏览: 878

一、电梯隐患排查制度

1.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1电梯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的建立落实情况;

2)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使用方法的培训情况;

3)电梯运行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检验、检测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

5)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其他影响电梯安全的情况。

2.电梯使用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1)与电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发生变更或公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3)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4)发生事故;

5)重大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重要时段;

6)其他应当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形。

二、电梯安全隐患登记制度

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要求逐项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注销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

三、电梯安全隐患审核、报告制度

学校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报告,并立即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四、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组织治理。对一般隐患,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评价),明确安全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

3根据隐患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保障、责任部门和人员、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4落实治理方案,消除安全隐患。对确定为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的现状,并及时报送安全隐患的产生原因、危害程度、风险评估(评价)结果和治理方案等。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

五、电梯安全隐患治理结果确认制度

一般隐患整治消除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严重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评估(评价);对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或挂牌督办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当组织验收合格后,报检查或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备案。